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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16日 00:00  点击:[]

接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低保家庭毕业生

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分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4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2013年度我校毕业未申请求职补贴的,可向我校申请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我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2.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与毕业生关系和享受低保时间段等情况)。

特别强调:低保证明上需要有申请人(毕业生)姓名,如果只有享保人姓名不行;需要注明申请人和享保人的关系,一般为父子(女)、母子(女);享保时间段需要注明,只有在毕业当年享受低保的,才能申请,如2014届毕业生需要注明2014年或至今享受低保;城镇低保证明要求有社区、街道、区(县)民政部门的章;农村低保证明要求有村、乡、县民政部门的章;要求A4纸,字迹清晰。

3.个人银行账户(我校要求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交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A4纸,确定银行卡有效)

4.如实填写《 届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五、申领发放程序

1.各系、各分校将通知通知到2014届、2013届符合要求的毕业生。

2.毕业生提交材料,各系、各分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填写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将毕业生纸质申请材料(两份)和电子版花名册于57前交至就业指导中心。

3.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就业指导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见附件3)等材料(附电子版)报送沧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20号)

附件.doc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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