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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管理规定(补充)

2011年07月12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校系两级管理制度,规范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质量,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习管理职责

毕业实习在学校分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各系部负责组织落实。

(一)教务处职责:

1.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组织制(修)定学校毕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

2.协助各系部做好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组织各系部共同完成每年毕业实习的选点及毕业实习安排工作。

3.组织学校实习中期教学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写出实习检查工作总结,并向学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4.对系部毕业实习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并协调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5.组织各系部做好实习前强化训练和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工作。

6.收集整理每学年实践教学资料,并归入教学档案。

7.按照教育部教学评估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统计报表要求,统计整理每学年或年度教学基地相关信息。

8.在分管校领导指导下,组织召开实践教学工作会议,拟定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系部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负责本系部毕业实习工作的联系、组织、安排、检查和考核工作。

1)只有一个专业学生实习的实训基地和有明确分管不同专业实习部门的实训基地,由各专业自行联系、安排实习。

2)有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学生实习,且几个专业归属实训基地同一部门管理的实训基地,由各教务处协调各专业进行行联系、安排实习。

2.负责制定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大纲,每年1月份完成学生生源地摸底工作,4月初做出实习计划,实习结束后做出实习总结。

3.制定本系部毕业实践教学管理及质量监控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系部实践教学管理及监控体系。

4.负责本系部学生实习经费的核算。

5.组织学生实习动员大会,使学生充分认识毕业实习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提出毕业实习教学要求,做好毕业实习整体安排。

6.负责选派责任心强、沟通能力较强的教师,送学生进点实习。

7.积极开展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协调好与实习基地的关系。

8.负责本系部学生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做好实习生日常管理工作。

9.落实本系部学生实习前强化训练、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论文选题、开题和答辩,发放、回收、审核学生实习手册,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10.建立系部定期实习检查制度,做好实习检查记录,解决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实习质量的提高。

11.组织本系部学生填写毕业有关资料,评选优秀实习生,召开毕业教育大会。

12.学生实习离校前,各系部与每位实习生签订实习期间安全责任状。

13.做好本系部各专业毕业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

二、实习生管理基本要求

1、实习生入点、出点要求

【入点要求】

1) 了解教学基地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2) 熟悉本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本专业的基本工作流程及常规处理方法。

3) 实习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安排的时间、地点入点报到,不得随意更改实习地点和推迟入点时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本人申请,经系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方可调整。

4) 由系部提名、教务处审核,根据所需人员确定带队教师带领学生入点。带队老师在入点前应与实习基地进行联系,安排协调实习生入点各项事宜。入点时检查实习生到岗及教学基地实习教学安排情况。

5) 入点时实习队长组织同学将《实习手册》的各项基本情况填好,连同《实习大纲》一起交实习基地实习管理部门。

6)入点时带教教师和实习队长组织同学向实习基地缴纳实习费及实习押金。

【出点要求】

1) 离点时,必须将实习基地财物如数交还实习基地,如发现损坏或遗失,按实习基地有关规定赔偿。

2) 离点时,必须打扫干净宿舍环境卫生,整理好房间,请实习基地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3)全体同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离点时间离开,不得提前和推迟,如擅自提前返校,按旷实习论处。

4) 离点时,实习队长带领实习同学向实习基地有关领导及带教老师道别,感谢实习基地的关心和指导。

2、实习队长职责

1) 实习队长在教务处直接领导下,组织各专业实习组长配合学校、系部、实习基地组织安排好同学的实习、政治学习和生活等。

2) 关心同学,做好实习队的管理,落实各项学习、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和同学遇到困难时,主动和教学基地领导及学校联系,及时解决。同时掌握要求各专业实习组长掌握组内实习情况,并随时向本系部汇报。

3) 负责发放和回收《实习生手册》,传达学校和实习基地的有关文件资料。

4) 负责填写本组《毕业实习生实习情况月报表》,经实习基地审核盖章后,每月底报学校教务处,外地实习生可邮寄。

3、实习生纪律

1)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进入毕业实习,并按规定时间返校。

2)必须服从教学基地管理,自觉遵守教学基地的规章制度。

3)及时向实习基地缴纳实习费及实习押金。如出现不缴费者,实习带教教师有权终止该生实习,并将该生带回学校,交由所在系部处理,由此影响到学校和实习基地关系或损坏学校形象者,除对学生本人进行教育处理外,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系部年终考核相应分数。

4)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及教学基地的安排完成各科实习。科室轮转时,应以实习小组为单位,按实习基地规定办理科室轮转手续。实习基地调换时,必须以实习小组为单位统一到实习基地实习管理部门办理调换手续。

5)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衣着整洁。不准穿背心、短裤和拖鞋、高跟鞋进入医、护办公室和病房。

6)上班时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不允许做与实习无关的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 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7)处方和医嘱必须由带教老师签字后方能生效。实习生不准伪造处方签字,不准索取病人财物,不准接受病人馈赠。

8)必须爱护、关心、尊重病人,不得讽刺、挖苦、取笑、侮辱病人。不准与病人有不正当的来往。给异性病人检查时,必须有第三人( 同学或带教老师 ) 在场。

9)严禁酗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如遇此类情况,实习队长必须向医务科、护理部或学校汇报,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由医院和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学生,不得随意更换住宿地点,遵守住宿地点的管理,不得拖欠住宿、水电费用。

11)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不允许在宿舍用各种炉子做饭(电炉子、煤气灶、蜂窝煤炉等),以保证住宿场所卫生、安全。

12)实习期间有事有病,必须履行逐级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向实习组长及实习基地带教老师请假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须经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经实习基地教学管理部门及系主任批准;一周以上者须经实习基地实习管理部门批准、系主任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报分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实习论处。实习期间旷实习一天,按6学时计算。

13)实习期间,因病、事假累计空缺每科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按本科实际空缺实习时间补足实习;病、事假累计空缺每科实习时间二分之一及以上者,应按本科实习时间要求,重新实习。累计空缺总实习时间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延期毕业一年,待完成规定实习时间,学校审核后方予以毕业。

14)实习期间若无故旷实习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按《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三、毕业实习检查

1、各实习小组要加强管理,实习小组组长要主动经常与系部联系,汇报本组学生实习生活情况。

2、辅导员每周至少应与实习组长联系一次,随时把握学生动态,并主动与实习基地实习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和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应当到1-2个实习点进行检查,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并定期向系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3、系部定期进行实习教学检查。实习教学检查要周密设计,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做到检查前有计划,检查中有指导,检查后有总结。

4、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一次实习教学检查,了解、掌握和处理实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实践教学管理,发挥督导作用。并对系部实习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实习考核

1、出科考核:各科实习结束时,由实习科室认真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病历书写、临床技能操作、理论知识与临床能力的考核等,以《实习大纲》为依据,参照《实习手册》进行。考核形式以针对实际病人进行诊治、书写病历及答辩为主。考核结束后,由考核教师将考核结果填写在《实习手册》上,并在指定位置签名。

2、实习基地考评:学生在本单位实习结束,由基地实习教学管理部门对每位学生实习情况作出考核鉴定,将考核鉴定结果填写在《实习手册》上,并加盖部门公章。

3、毕业实习考核:由教务处协调,各系部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环节管理办法》,组织学生毕业实习临床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答辩,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五、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自《规定》执行之日起,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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