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始2015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报名方式
2015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详见: 河北省教育厅网站关于专接本报名的通知
(http://www.hee.cn/col/1378347297818/2015/03/03/1425363706673.html)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8:00—3月22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3月30日(星期一),考生到学校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样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为方便考生报名,请考生于3月29日下午1:00—6:00在报名系统提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同时签写《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进行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
2015年5月1日-5月8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医学类公共课考试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3。医学专业课考试总分值为300分。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9日上午,以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医学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8:30至11:3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地点
为加强考试管理,我省2015年专接本考试采取集中考点的办法,考生的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省教育厅将根据报考专业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点院校,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四)成绩
6月6日左右公布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试成绩。
四、其它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2015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4年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及办法: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4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4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及材料: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3月22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役士兵必须在教育厅公布的2015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是否允许跨专业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报考院校联系确认。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同时签写《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5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 2015年专接本招生计划及专业课考试大纲.xls
附件4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数额.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