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组织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方案》,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对评审工作领导,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牟兆新
副组长:张中兴
成员:赵林杰 金玉中 阎金辉 侯振江 陈俊荣 樊喜悦 闫献伟 方思刚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有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林杰
副主任:齐风祥
成员:孙会芳王永杰 张金耀
二、评审工作依据
根据《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和《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三、参评范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三年制普通专科2、3年级和高职4、5年级的同学参评;国家助学金由三年制普通专科的各年级学生和高职4、5年级的学生参评。
四、评审程序
1、2011年9月26日前由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书面申请。
2、2011年9月27日前各班完成对本班提出申请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
3、2011年9月28日组织班内公示,处理有关意见建议等问题。
4、2011年9月29日班级向系部上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名单,系部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开展国家奖、助学金初选学生认定工作。
5、2011年9月30日前系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对各班推荐的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获奖情况及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本着择优推荐的原则在限额内等额评出国家奖、助学金候选人,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0月13日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并处理有关意见建议等问题。系部于2011年10月 13日下午6.00前将国家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生处。
6、2011年10月14日学生处对各系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我校本年度获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5天(14-20日)。
7、2011年10月21日校领导研究学生处建议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
五、名额分配
根据今年教育局下达到我校的国家奖学金1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44人、国家助学金1851人的名额指标,按照各系人数比例分配数额见下表:
系部 |
参评总人数 |
奖、励志参评总人数 |
年级人数 |
按比例奖学金名额 |
按比例励志奖学金名额 |
按年级比例励志奖学金名额 |
按比例助学金名额 |
按年级比例助学金名额 |
护理系 |
4707 |
3135 |
11级 1572人 |
6 |
128 |
|
893 |
328 |
10级 1403人 |
59 |
292 |
09级 1193人 |
48 |
248 |
08高职 290人 |
11 |
15 |
07高职 249人 |
10 |
10 |
医学系 |
2007 |
1313 |
11级 694人 |
2 |
58 |
|
419 |
145 |
10级 694人 |
32 |
145 |
09级619人 |
26 |
129 |
药学系 |
400 |
188 |
11级 212人 |
1 |
6 |
|
83 |
44 |
10级 91人 |
3 |
19 |
09级 97人 |
3 |
20 |
医技系 |
694 |
412 |
11级 282人 |
1 |
15 |
|
145 |
60 |
10级 232人 |
9 |
48 |
09级 180人 |
6 |
37 |
口腔系 |
1495 |
919 |
11级 576人级 |
2 |
37 |
|
311 |
120 |
10级 539人 |
22 |
112 |
09级 380人 |
15 |
79 |
总合计 |
9303 |
5967 |
|
12 |
244 |
|
1851 |
|
说明: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学年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学年每生5000元;国家助学每学年每生资助金额平均3000元(其中一档助学金2000元,二档助学金3000元,三档助学金4000元),因此各系部在评审国家助学金时注意做到一等助学金名额和三等助学金名额相同。
六、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和《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班级、系部、学校对于各级的评审结果要分别进行1天、4天和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班级、系部、学校资助办公室负责收集师生反映的情况,并酌情处理好师生的意见建议。
七、申报材料的交报
系、部要向学生处交报如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包括: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4份(使用A4纸张,打印上报,签名除外,所有内容不得空白。)
b、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背面注明系部、班级)。
c、--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系部公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包括:
a《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必须用钢笔碳素墨水填写,书写工整)。
b、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背面注明系部、班级)。
c、---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系部公章)。
3、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包括:
a《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必须用钢笔碳素墨水填写,书写工整)。
b、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背面注明系部、班级)。
c、--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系部公章)。
4、材料交报时间
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于2011年10月14日上午10:00前交到学生处,领导签字盖章,3个初审名单表用电子excel表格形式同时发到学生处办公自动化邮箱。
八、工作要求:
1、各系部及其全体辅导员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认识,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心做好资助工作。
2、各系部加强对各班级评定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对各班级开展评审满意度调查。
3、各系部评审结束后,于10月14日上交系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系部《关于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系部《关于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系部《关于2011-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2、系部要组织辅导员学习好有关文件和规定,并加强对班级资助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深入,不出偏差。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系部2010-2011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