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教育厅、河北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13]220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我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专科毕业生和2017届未申领过求职补贴的专科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七项之一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包括:
1.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
2.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3.本人残疾;
4.烈士家庭子女;
5.贫困残疾人家庭;
6.建档立卡家庭;
7.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每人2000元。
三、申请求职补贴所需材料
(一)享受城镇、农村低保家庭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原件一式一份(2018年毕业生下载附件2-1;2017年毕业生下载附件2-2。农村户口需加盖乡政府、县级民政部门两级公章,城镇户口需加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两级公章,证明中涉及到的毕业生姓名、家庭地址、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享受时段、标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需要原件)。
3、城乡低保证或领取低保的存折复印件,要求复印清晰,一式一份(银行发放低保金流水单据项目中,只能是“低保金”,如果显示其他项目,须银行出具证明,详细说明相关款项为“低保金”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5、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6、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7、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毕业当年仍在贷款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即2018届毕业生需要提供2017—2018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8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有签字、盖章及日期等,一式一份; 2017届毕业生需要提供2016—2017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7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有签字、盖章及日期等,一式一份;合同必须完整,无空格、无漏项。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4、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5、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6、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三)残疾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申请人本人残疾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4、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5、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6、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四)烈士子女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烈士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4、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5、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6、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7、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表一份(附件7)。
3、父或母的残疾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5、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6、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7、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六)建档立卡家庭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县扶贫办或民政部门盖章,签字盖章清晰完整)。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4、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5、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6、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七)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银行账号必须是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开户行仅限中国农业银行,且务必确保开户行全称和银行行号无误)。
2、县、区民政局出具特困证复印件一份(学生本人)。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式一份。
4、申请人的毕业证复印件或预毕业证明盖章原件(附件4),一式一份,辅导员签字。
5、电子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
6、电子版填写《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
四、申报程序
1.各系、各分校通知到2017届、2018届符合要求的毕业生。
2.毕业生提交材料给辅导员老师,各系、各分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5)和《就业去向统计表》(附件6),将毕业生纸质申请材料、电子版花名册、电子版就业去向统计表于5月15日前交至招就办。
3.招就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招就办将公示无异议的《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求职补贴审核认定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等材料(附电子版)报送沧州市就业局。
5.沧州市就业局、沧州市财政局核发毕业生求职补贴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系、辅导员老师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细致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审核有关证明材料。要向广大毕业生宣传党和政府的关怀体贴,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提高毕业生对政策的知晓度。
六、注意事项
1.2017年已享受求职补贴的,不要再重复申报,市就业局有查重系统。
2.各系、辅导员老师通知学生加QQ群: 2017年申报求职补贴学生群:633170349;2018年申报求职补贴学生群:727045246。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