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做好我校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分为重点条目和方向性条目两类。
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重点条目中选择,本年度拟立15项左右国家重点项目,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项目。
申报其他级别项目或课题可以从指南中选择选题(包括重点条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资格:
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之后出生)。
2.限制条件: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
(2)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3)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申报形式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结合我校实际,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及《活页》(附件3-4),于5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刘颖OA邮箱,进行学校初审。
2.待初审通过后,按《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科研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