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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16:16  点击:[]

各部门

接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即日起组织实施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课题应为我校在研校级教育类、社科类课题。

2. 申报人应具有中级职称,不具备以上职称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及说明

1. 课题类别:重点课题,申报指标分配为6项;一般课题(小微课题),申报指标分配为15项。

2. 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

3. 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案例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一般为3—4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4. 《申请·评审书》及活论证页(附件1),务必参照文件中“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的要求,妥善选择相关内容,认真、规范填写。

5. 本次课题评审,将从课题选题论证的时代性、实践性和学术性视角,在审批立项课题中择优评选出2023年度最有价值“十大重点课题”和“十佳小微课题”,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这些课题的研究过程予以重点指导,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题。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纸件材料:《申请·评审书》及论证活页(附件1)各3份(论证活页单独装订)。所有纸件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要粘贴《申请·评审书》封面。

2. 电子版材料:《申请·评审书》及论证活页(附件1)、汇总表(附件2)打包成一个文件,并以“沧州医专·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张艳校园网邮箱。

3. 所有纸件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四、受理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02)。

附件:1. 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论证活页
     2. 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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