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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数字化专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征集立项的通知

2024年06月07日 13:42  点击:[]

各教学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动信息技术赋能教育创新发展,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改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沧医专校字[2016]159号)及学校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现进行数字化专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征集立项工作。

一、立项原则

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聚焦“教育数字化”,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整体化的研究方案设计及在今后的教学改革中能起到示范作用,有合理的经费预算,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基本条件。项目应具有实践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具有推广价值。

二、定向征集项目

紧密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数字化背景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数字资源建设、数字教材建设、虚拟仿真建设与应用;教育数字化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选题范围示例如下:

(一)高职医学院校智慧教育发展现状及提升路径

(二)数字化时代产教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数智化赋能“三教”协同创新改革发展

(四)教师、教学管理者数字素养提升

(五)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实践

(六)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

(七)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

(八)人工智能(AI)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

(九)知识图谱的开发及构建

(十)数字技术辅助学生个性化学习与评价

(十一)校企合作开发新形态数字教材

(十二)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教学装备建设、应用与管理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凡学校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个人或集体均可申报教学改革项目。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教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主持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3.项目组所有成员每次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且同时在研的教改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沧州医专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教学单位、部门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教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

四、申报时间

报送立项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24830日,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将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两份(盖本部门章)报送教务处王斯蓓老师。


附件: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24年66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4年度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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